第69章 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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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喜欢郑文瑞呢,你们全家都喜欢郑文瑞!

盛淮南在看到门口的女孩子的一瞬间,脑海中冒出的是高中那几个哥们在食堂嬉闹时开的玩笑。每次晚自习前大家约好去操场打球,总有两三个人要么窝在教室自习,要么就是和关系不错的女生闲聊,把打球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于是有天陈永乐在食堂用筷子敲着桌边,大声地说,都他妈的给我听清楚了,今天晚上跟一班打练习赛,运动场最里面的那个篮球架,谁都不许迟到,我再说一遍,谁不来,谁就喜欢郑文瑞!

原本严阵以待的男生们听完最后一句话,全体笑喷趴倒在桌面上,弄翻了一盆红烧茄子,惹得食堂处处侧目而视。

第一个缓过气来的男生挣扎着说,陈永乐你大爷的,你才喜欢郑文瑞呢,你们全家都喜欢郑文瑞!

盛淮南克制着没有笑得太猖狂,即使知道这样讽刺挖苦一个女孩子是不对的,但是仍然不免被逗笑,甚至都没办法对这个笑话产生一丝一毫的愧疚不安或者愤怒不平。

高一入学时候谁都不曾注意过郑文瑞。她成绩中游,很少讲话,衣着普通相貌平平——甚至有点难看。盛淮南甚至在期中考试过后帮老师发物理卷子的时候面对这个陌生的名字楞了一下,问了一下第一排的同学,人家给他指向窗边的角落。他一走过去,正在座位上吃饭的女孩子立刻把饭盒盖扣上,慌张的抬起头,却不小心呛到,捂着嘴咳了半天,然后跌跌撞撞地冲出座位跑出教室往女厕所的方向去了。

他傻站了一会儿,然后在乱糟糟的桌子上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把她的三张卷子放下。铝饭盒旁边的白纸上,带鱼的刺被吐得乱糟糟一团。

等他发完卷子回到座位上,那个女生低着头走到他面前,笑得仍然很慌张,对他说,对不起,刚才呛到了。

那个,你没事就好,你也没对不起我什么……

那你……你找我……找我什么事?

我……盛淮南哑然失笑,说,我发卷子而已。

刚刚给他指方向的第一排的同学回过头善意地嘲笑他说,喂,你行不行啊,好歹是班长,刚开学的时候我们的档案都是你帮老师整理的,到现在咱们班同学的名字还认不全,郑文瑞,我允许你扁他!

盛淮南不好意思地朝郑文瑞笑笑,一边感慨着,这个女孩子,怎么会像透明人——他真的一直都不曾注意过她。

郑文瑞不再维持她那灿烂而怪异的礼貌微笑,嘴角垮下来,什么都没说就转身走了。盛淮南呆坐在座位上,前排的同学一个劲儿地赔不是,说自己只是开玩笑,没想到这个女生真的生气了云云。

盛淮南放学的时候找到她,跟她道歉,然而她只是低着头,倔强地抿着嘴巴。这样出奇内向的人,你永远分不清她是在生气还是在羞涩,那张脸上没有什么生动的表情,只有一双小眼睛,偶尔抬头看他一眼,亮得吓人。

他无奈,就差剖腹谢罪了,难道真要他血溅当场?这女生还真是重口味。盛淮南耸耸肩,最后一鞠躬,拎起书包朝门口走去。

“不怪你。……是我的错。”

她平板一样的声音里面貌似压抑了许多他无法辨识的汹涌感情,淹没在扫除的同学们挪动桌椅嬉笑打闹造成的喧哗声响中,听不真切。然而她抬眼逼视他的一瞬间,那双几乎喷火的眼睛让他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被原谅了。

“多……多大点事儿啊,什么错不错的,反正现在我认识你了嘛,郑文瑞啊,你好,我叫盛淮南,请多关照——你看,这不就结了吗,我估计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了。”他无奈地苦笑着,摸摸后脑勺,然后胡乱地点了个头,逃亡一般地从后门溜出去了。

一向被称为稳重,竟然也有糊里糊涂狼狈逃窜的时候。

他的确忘不了这个郑文瑞了。

如果说那时候这个女生的奇怪也许只是表现在抿着嘴巴内向倔强的注视上,后来她的变化则可以称得上令人瞠目结舌。她的名字也是这样慢慢走进了大家的视野,甚至成了陈永乐对于打球迟到和旷赛者的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比如在那个最喜欢上课时候东拉西扯的语文老师正讲到兴头上的时候,大声地冒出一句,“能不能正经讲课了?有完没完?”

比如在大家都马马虎虎对付的课间操中,姿势标准,一丝不苟,甚至用力的过分以至于所有人都喜欢站在她后面做操,一边观摩一边笑到肚子痛。

又比如成绩突飞猛进得惊人,中午吃饭的时候也刻意地一边吃一边写着练习册,左右手各持一种工具,抓紧时间到令人胆寒的地步。

严肃,古怪,刻薄。

男生喜欢在背后议论她,或者有时候已经远远不是“背后”了。前排的几个女生很喜欢和盛淮南他们这群男生聊天,每每当陈永乐他们拿郑文瑞开涮的时候,盛淮南就能看到那几个女孩子假装很吃惊的样子娇嗔道,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什么啊净胡扯,人家哪儿得罪你了?哎呀哎呀你好讨厌啊……

然而语气中满溢着赞同,在陈永乐追加的“你说不是吗?我哪儿说错了,你看,blablabla……”当中,每个人都收获了很多的快乐。

无人背后不说人。有些人的存在先天被人遗忘忽略,有些人的存在则好像仅仅是用来被娱乐的,单纯地促进了同学关系的融洽进展。

很少有人两者皆是,偏偏郑文瑞就合二为一。

在他们每天每天的谈话笑闹中,盛淮南只是偶尔捧场地笑笑,尽管很多时候觉得他们有些过分,他也只是不动声色地把话题引开到别的地方去,从来不曾认真地指责过他们。他的善良让他同情那个奇怪的女孩子,然而另一方面,他的聪明又让他懂得,凌驾于众人之上带着至高道德感的指责并不能真的帮助这个女孩子摆脱这些嘲笑挖苦,只能让大家挖苦她的时候回避着自己。甚至还会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说白了,如果能同时满足善良的天性和圆滑的处世之道,那也许才是自己所追求的。他几次三番勉强地参与到他们无聊的谈话中,为她引开话题,直到有天自己都烦了,索性带上耳机听音乐,屏蔽所有的愧疚感。

偶尔他侧过头去看她,坐在左前方窗台边抿着嘴巴咬牙咬到脸颊上微微鼓起的胖女孩,仿佛拥有特异功能一般,总是能在第一时间立刻转过头对上他的目光,盛淮南时常被她长在后脑勺灵异的第三只眼吓到。

那双眼睛,总是充满说不清楚的愤怒的火焰,定定地盯着他。

就那么记仇吗?他想不通,摇摇头,把音乐的音量开大,低下头翻出物理练习册。

高二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他们班级里面前五名的稳定成员,仍然勤奋得吓人,常常被老师拿来当做典型教育全班。高三冲刺阶段,甚至被老师调到了盛淮南他们几个附近,被用来镇压那几个调皮的男孩。那时候已经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议论她了——很多时候在他们这样的重点高中,好成绩是话语权的后台,郑文瑞渐渐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即使背后仍会有很多人取笑,不过,那种放肆大声的嬉笑再也不会有。

更何况,高二时候她曾经在寒冷的初春穿着清凉装做课间操震动全校,当陈永乐他们笑嘻嘻地说她是振华高中版芙蓉姐姐的时候——郑文瑞以斗牛的姿态冲过来,飞身甩来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而她并没有训斥陈永乐什么。

她转过脸,腮帮上青筋抖动,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盛淮南,盛淮南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两团跳跃着的蓝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视并不能被确认为是单独投向他,而是让所有心慌胆寒的群众们默认为这是这个女孩子对所有人的沉默控诉。

她转身大踏步地走开,浅绿色的系带凉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击着,一步一步,铿锵有力。

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她的仇,是不是要记一辈子?

盛淮南不得不承认,他其实通常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对方对自己的感觉。对叶展颜的表白,他拥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至于许日清,当他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第一时间撤出了三人行,虽然后来被张明瑞几次三番地拖进去;即使是对洛枳,他更是在几次接触之后就能隐约地触碰到她对自己的那一份隐藏极深的好感。这种本能稍微把持不好,就会朝着自恋的方向一去不返,不过他尚且有那份自知之明。

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春天刚刚染绿学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郑文瑞的电话,约见。

那句“我喜欢你”,因为说话人太过紧张直接,脱口而出的瞬间,语气竟然很像“快点还钱!”

是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是对的。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就像一座加了盖子的火山。

盛淮南讶然,两秒钟之后才找到自己的表情,把他调整到熟练的笑容,带有几分理解几分疏离,说,对不起。

女孩貌似刻意画过眼线的眼睛又亮了几分,然后敛去了光芒,二话没说,干脆地离开了。

只是她臃肿的紫色毛衣和白裤子搭配红靴子的背影,如何也看不出潇洒二字。

盛淮南在湖边发了一会儿呆。他想起高中时候班级里面不新鲜的空气和隔着一条窄窄的走道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几乎不讲话的女孩子,好像过往的年华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况下就这么不见了,他周围的许多人都喜欢回忆,喜欢在space或者blog上面写些带着小情调的追忆性的日志,只有他似乎一直都缺少回头看的心意。

记得高中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他去叶展颜他们班的同学聚会接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洛枳。当时和同学喝酒喝到有点醉熏熏的叶展颜靠在他肩膀落泪,有点文艺地说,旧时光再也不回来了。学生时代也不回来了。都不回来了。

他有点好笑地说,为什么要回来?人不是应该一直朝前走的吗?

叶展颜苦笑,说,你果然不会懂得。因为你没有遗憾,所以你从来不回头。

是吗?他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过得完美无缺。

旁观者永远保留着武断的自信。

然而才不到两个小时,当他从湖畔回到宿舍,就接到了陈永乐的电话。

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极快的。那句中气十足的“我喜欢你”惊吓到了湖边的一对鸳鸯,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树后长椅上面坐着一男一女,男生也是振华高中的,更是陈永乐的初中同学。陈永乐挨郑文瑞巴掌这件事情成了他的大耻辱,挖苦郑文瑞从此不再是消遣,而是关乎尊严的执念。

“哥们,我同情你啊,大众情人的光环下的确有风险啊。”

盛淮南冷淡地笑,不置可否。

陈永乐在那边絮絮叨叨地说,他在电话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恩恩,没,哪有,你竟胡扯,得了吧别提这事儿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说真的,用不用我帮你问问她,我让她把为什么喜欢你一条一条地列出来,然后发给你,你照着单子,一条一条地改。”

他在电话那边乐不可支,盛淮南却失神了很久。

女孩子们为什么喜欢他,他是知道的。被喜欢,是一种魅力的证明。然而如果对方爱上的只是你的那张鲜亮的皮呢?

他又想起洛枳,想起那天吃饭的时候聊到女孩子花痴男明星,他不屑地说,其实和聊斋没区别,不过是妖精的画皮。

洛枳摇摇头,伸手捏住他手背上的皮肤,轻轻地向上扯了扯,说,当然不一样。我们的皮是剥不下来的,即使是虚伪的面具,戴久了,照样血肉相连。

血肉相连。他抬起手掌,看着自己温暖干燥的掌心,掌纹的走向清楚干净,没有丝毫的直线,也没有迷惑。

透过五指缝,他看到靠着铁门伫立在面前的郑文瑞额发被寒风吹乱,终于遮住了她多年来从未熄灭过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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