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蛋白质与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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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类似《越人歌》这样的作品,绝对不是唱给普通歌迷听的——对于绝大多数正常的歌迷而言,类似这种的作品,偶尔听一听,还觉得不错,甚至会觉得逼格挺高的。但实际上,他们不可能去真的喜欢这一类的作品。
是的,哪怕很多人一听之下都会觉得歌剧这个东西真的很屌,京剧这个东西真是有功夫、真讲究,但是没用,你让他们坐在椅子上,耐心的听上一个多小时,他们受不了、爱不下去,反而是你让他们站在某个体育场内听一场劲爆的演唱会——如果是摇滚演唱会,那就更赞了——他们却会兴奋地浑身上下每一根毛细血管里都在涌动着热血。
不是他们觉得歌剧不好、京剧不好,只是那些东西,会让绝大部分普通人第一时间就会有一种疏离感,感觉那个东西虽然好,却不是属于自己的,自己也享受不来。
一句话:那些东西,离他们的生活,太远了。所以他们从心里就会排斥。
所谓曲高和寡,绝非虚言。
即便是当下在昌平音乐节,来到现场的这些观众,应该可以算是当下国内比较靠谱、也相对高端和小众一些的歌迷,应该算是《越人歌》这样的作品为数不多的潜在受众群体之一了,可实话说,真是听懂了、喜欢上的人,还是相对较少。
没办法,搁在三千年前,这绝对是当时最好、最出色的情歌之一,但搁到三千年后……哥,你在唱的这是什么呀?
如果说POP流行风,是拥有着最大受众群体的音乐风格,那么在中国,独属于中国的民谣,则是仅次于流行风的一种流行音乐方向,某些时候,遇到了某些杰出的作品时,民谣比起流行来,也不遑多让,与它们相比,摇滚真的只是相对小众的一个类别。
可即便是摇滚,也比那些音乐家们耗尽心力才创作出来的古风的受众,大了不知道多少倍——李谦当下所演唱的《越人歌》,正是这样的一种受众极窄的作品。
不过……这里是音乐节!
这里可不是什么要求合家欢的春晚,也不是何润卿的演唱会。
经常来这里听歌的观众,肯定是国内的观众群体中对于各种风格迥异的音乐接受能力最强的一批观众了——这本来就是一个极具开放度的舞台!
而李谦,也没打算在这里讨好自己的歌迷。
再者说,受众面比较窄,不代表就没有受众。
尤其是,这里可是唱现场!
当现场如此的安静,安静到只剩下琴声,和自己的吟唱声,李谦就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了。
固然在事后回想起来,或许会有很多歌迷并不喜欢这个类型的作品,但是却并不妨碍他们在此刻沉入这种幽深而渺远的意境之中。
唱《越人歌》这首歌,需要相当高的演唱技巧。
声带、气息、唇齿音、鼻音……很复杂,妙处只在纤毫之间。
简而言之,之所以选择加班加点的和王怀宇一起把这首歌排出来,之所以在音乐节的开幕式上唱这首歌,于音乐节而讲,可以算是在表示自己鼓励某些探索的姿态,鼓励国内的音乐人们做出更多更丰富的音乐,而于他自己而言,则可以算是对自己过去数年之中的进步和成长,做出一个阶段性的总结。
所以,结果就是,尽管会有一些人不由自主地露出一脸懵逼的模样——
嗯,对,没错,是的,感觉他唱的好屌啊!
但是……他唱的是什么?
但是,就在现场这两三万普通的歌迷之中,还是有大部分人,已经沉浸入了歌声所营造出来的那种幽远的意境去了,听得悠然神往。
而一些内行人士,比如谢金顺、谢铭远父子,廖辽、周嫫,曹霑、赵信夫等人,就更是听得眼前大亮,为之触动不已。
舞台上,李谦唱得越发动情。
琴声幽幽,他半凄半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舞台之上,王怀宇盘膝跌坐,用心抚琴,李谦抱着话筒,眼睛半开半闭,浑然忘我,而廖辽和周嫫,则是吃惊地看着他,都是毫不掩饰此刻自己心中的爱火。
而李谦终于唱到了这首歌的高潮处——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说君兮君不知。”
这绝对是最近数年以来,李谦发挥最好的一次。
几乎所有的一切,声音的控制、气息的掌控、感情的投入与克制,都达到了他目前所能达到的最佳状态。
仅仅只有几句的歌词,悠长缓慢的节奏,近乎一唱一恸!
等到唱完了,他抱着话筒,低着头、闭着眼睛,静听古琴声。
所有人都以为会有第二遍,然而没有,李谦收声之后,大约二三十秒,古琴声便已经收住。当最后一个音萦绕在会场内外,王怀宇深吸一口气,抱着琴站起了身来。
全场观众,都微微的有些懵逼。
李谦点头,致谢。
现场安静之极。
但李谦却并没有准备等待观众的掌声,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直接下场。
看清他的动作,很多人回过神来,掌声随后响起来。
当然,有的人是真心鼓掌、喜欢到了不得,而还有一些人,则纯粹就是附和、或者说,是给李谦面子。
听到满足的人,这时候自然不会再多要求什么,再听懂的、喜欢的人看来,刚才那一首,如同一首小令,却是意蕴悠长,这一次过来,能收获这么一首歌,知足了!
但是,还有更多的人,却是一件憋了好久了!
打从开场到现在,李谦居然只唱了一首《无地自容》啊有没有!
虽然廖辽唱了,曹霑唱了,周嫫也唱了,已经让大家有一种不虚此行的感觉,但大家还是想要听李谦哪怕再多唱一首——刚才的那一首不知道算好听还是算难听的,不算!
于是,有人带着头大喊,“再来一首!”
而随后,更多的人随之大喊,“再来一首!”
但是,没用,只有廖辽,在起身的时候说了一句,“谢谢。”李谦甚至只是在往台下走的时候冲观众区点了点头,做了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除此之外,并没有丝毫回头的意思。
于是,有人懵逼,有人幽怨。
台下嘁嘁喳喳——
“卧槽,刚才你听懂了吗?那首歌……我怎么觉得……”
“其实那首歌挺好的,但是……我想听教主唱摇滚啊!”
“不唱摇滚也行,像上次在何润卿演唱会上那样,唱一首民谣也行啊!结果……那首歌,我都觉得自己不怎么听得懂。突然觉得自己好土鳖!”
“话不能这么说,其实那首歌相当赞的,你们估计是没有用心听吧?”
“我呸!教主的歌啊,又说的那么郑重其事,我能不用心听吗?可是真的不喜欢啊!我爱听民谣,也是爱听当代民谣,他弄一个三千年前的民谣,我能喜欢才怪了!”
“……”
同样有些懵逼的汪小道,已经赶紧登上舞台,先是大力称赞了一番李谦的唱功,然后赶紧宣布下一个登场的嘉宾。
而当李谦他们退场来到后台,后台这边的反应,却跟前面截然相反。
刚一走下舞台,曹霑已经忍不住冲王怀宇和李谦吐槽,“我说你俩藏得也太深了吧?怪不得最近找老王喝酒他说没空,总不来!原来你俩憋着这个呢!不过我得说,这首歌,做的屌!”王怀宇哈哈大笑,李谦倒是面色平静。
等到进了后台,赵信夫罕见地第一个跑过来打招呼,道:“谦少,这首歌的高度,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佩服,佩服!”
李谦客气两句的功夫,更多人跑过来,几乎每一个都是一脸惊叹的模样——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普通的观众听不懂、不喜欢,是很正常的,要是职业的歌手都听不懂、都不能欣赏,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对这个职业的热爱,还没有到位。
因为这首歌里所蕴藏的作曲、编曲和演唱上的技巧,已经近乎达到了绝妙的程度!
当然,等到谢铭远也过来,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谦,谨慎呐!这个路子,我承认你做的棒极了,但是这个路子,在国内是卖不动的!”
反倒是谢金顺谢老爷子,一脸激动地反驳自己的儿子道:“卖不动的音乐,不一定不是好音乐!梵高的画有多少人看得懂?卡夫卡的小说在他生前不是籍籍无名?”然后,老爷子一脸正色地看向李谦,大声道:“小子,你做得好!这首歌写的也好!都好!”
李谦闻言呵呵一笑,半是解释半是自嘲地道:“只是想尝试一下,其实思路啊什么的,都还不算太成熟。而且……市场也还不成熟。我只是觉得,这一类的东西,还是有必要做一做的,所以就做了。总得有人来做嘛!”
谢金顺老爷子闻言连连点头,谢铭远则无语。
不过顿了顿,他却又道:“要么,如果你愿意的话,索尼在全球都有渠道,这你是知道的。我觉得你这张专辑,可以考虑跟索尼这边合作一下,我帮你往全球推,这种地道的中国味道,在当下的国内未必受欢迎,但是拿到国际上,可不好说的很!”
李谦闻言却只是笑了笑,想了想,道:“往国际上推……是我肯定要做的。但不是现在,也不是跟索尼,而且……也不是单纯这个路数。”
顿了顿,他又笑着道:“等你回头不在索尼干了,咱俩合伙做这个事儿,怎么样?”
谢铭远听了个愣怔,不由好笑地道:“好家伙,我这还劝着你呢,你反倒准备挖我了?”
李谦闻言哈哈一笑,“世事无绝对嘛!”
……
夜,别墅。
廖辽埋首努力了好一阵子,终于完事儿之后,跑到洗手间又吐又漱口的,然后跑回来,见李谦还眯着眼躺那儿,一副爽透了之后魂游天外的模样,当时就趴过去,冲李谦哈气,“闻闻,你自己闻闻,是不是骚骚的!”
李谦义正辞严的反驳她:“那是蛋白质!”
廖辽“嘁”了一声,不屑地道:“下次吹完了,我过来喂你,好不好?”
李谦毫不犹豫的竖起中指。
廖辽还以中指!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四大美人乐队在昌平音乐节上的表演,算得上是虎头蛇尾,但那显然不是廖辽的看法。相反,在她看来,那首《越人歌》简直牛叉到不要不要的。
要不然……在不牵涉争宠的情况下,大廖辽又岂是那种会轻易答应给李谦咬的人!
等到她也躺下,脑子里依旧转着那首歌,于是就又忍不住支起身子来,看着李谦,想了想,问:“哎,要不咱们把今天那首歌做出来吧?”
李谦点头,又摇头,“要做。但是,目前不做这一首。回头我会考虑做一些古典的东西,但是这首歌么……市场还是太窄了!回头谁要,拿去给那些影视剧做配乐吧!”
廖辽眨眨眼睛,想说那样太可惜了,但转念又一想,李谦做事,从来都是很有章法的,他既然那么打算的,就必然有他的道理,于是也就不再多说,只是忍不住好奇地问:“我是知道你的,既然有了一首,你就肯定还有别的。怎么样,这种风格的作品,你还得有吧?”
李谦笑着看着她,道:“你呀,别打这个主意了。回头我帮你做一张别的专辑,嗯,总之,会是一张很屌的专辑!”
廖辽打个响指,“就这么说定了!”
不过顿了顿,她还是好奇,忍不住道:“要做什么样的专辑,你哪怕先给我哼几句呀?成不成?让我先过过瘾!”
李谦睁开眼睛看看她,见她一脸希冀,不由笑了笑,道:“这么着,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廖辽闻言愣了一下,旋即道:“好啊!什么故事?”
李谦想了想,道:“在某个地方,当然是咱们国家喽,有这么一个小女孩,她的姐姐,是个哑巴,但姐妹俩感情很好。后来有一天,她的姐姐突然消失了,就是完全消失不见了。她追着很多人问,爸爸,妈妈,邻居,大家都不回答她,于是,渐渐的,她就只是知道自己的姐姐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侍奉神灵了。一直等到她长大了才知道,原来,她的姐姐已经死了,但死的很神圣,因为她是献身给了神灵,她的皮肤,已经被做成了一面祭祀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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